专家团队

入选青岛市级新型研发机构

2021-11-15 09:34 · 公司快讯

日前

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的

2021年度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

已经完成

经主管部门推荐、形式审查、

会议评审、现场抽查等环节

全市22家单位拟获备案

名单公示如下

2021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

序号 拟备案单位名称
1 青岛海军食品与营养创新研究院(青岛特种食品研究院)
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岛计算技术研究院
3 青岛同清湖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4 青岛海洋食品营养与健康创新研究院
5 国科中子能(青岛)研究院有限公司
6 中车工业研究院(青岛)有限公司
7 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
8 青岛国际院士港同清湖科技协同创新研究院
9 融智生物科技(青岛)有限公司
10 青岛九维华盾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
11 青岛华赛伯曼医学细胞生物有限公司
12 青岛本原微电子有限公司
13 青岛前沿海洋种业有限公司
14 青岛海华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
15 青岛中科国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
16 微能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17 青岛肿瘤研究院
18 青岛永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19 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
20 青岛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
21 青岛菲优特检测有限公司
22 国信中船(青岛)海洋科技有限公司

☆公示期: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

 

 

备案条件

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、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等活动,具备投资主体多元化、管理制度现代化、运行机制市场 化、用人机制灵活化等特征的独立法人组织。根据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申报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 

➤应在我市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青岛市。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,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。(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可适当降低注册时间要求)

 

➤符合青岛战略发展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,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、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,在前沿技术研究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、科技成果转化、科技企业孵化培育、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与成效。

 

➤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,拥有多元化的组织架构,内控制度健全完善。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、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。拥有明确的人事、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。建立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。

 

➤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,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,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%,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%,具备开展研究、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设施、科研仪器以及固定场地。

 

➤近两年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。

热线电话:400-138-8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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